信息时间:2025-09-18
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交易组织科办事指南
一、交易组织科职责:对中心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,会同采购人编制采购文件并提交招标公告(单一来源公示),或根据采购人对项目的安排,提交更正公告、终止公告。
二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、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》、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》等。
三、采购人注意事项:
1、采购人在交易平台上提交相应的技术和商务参数,所提参数应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。
2、对需要论证的项目,由采购人自行组织论证,论证专家(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)在论证意见表上签字确认,采购人将最终论证资料递交项目负责人,电子件上传至交易系统。
3、采购人应仔细审核采购文件初稿、定稿,将最终确认的采购文件打印一份,封面、参数、评分表(如有)、骑缝盖章后递交项目负责人。
4、如需变更最终确认的采购文件,采购人需递交修改决定,并承担相应的政府采购主体责任。修改决定纸质件递交项目负责人,电子件上传至交易系统。
5、出现对采购文件质疑的,采购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答复,质疑及答复的纸质件递交项目负责人,电子件上传至交易系统。
四、办公地点:邯郸市政务服务大厅四楼
五、咨询电话:0310-2031776。
六、服务承诺:一次告知,首问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