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(馆自然告字【2021】003号)
馆自然告字[2021]003号 2021/1/8
经馆陶县人民政府批准,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(1幅)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:
宗地编号: | 2020年76号 | 宗地总面积 | 88207.2平方米 | 宗地坐落: | 309国道北侧、创业路西侧 | |||
出让年限: | 50年 | 容积率: | 大于或等于1.5 | 建筑密度(%): | 大于或等于40 | |||
绿化率(%): | 小于或等于20 | 建筑限高(米): | 小于或等于24 | |||||
主要用途: | ||||||||
工业用地 | ||||||||
明细用途 | ||||||||
用途名称 | 面积 | |||||||
工业用地 | 88207.20 | |||||||
投资强度: | 万元/公顷 | 保证金: | 1588万元 | 估价报告备案号 | ||||
起始价: | 1588万元 | 加价幅度: | 10万元 |
二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,申请人应单独申请。
三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,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四、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拍卖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27日到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二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。
五、申请人可于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27日到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二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17时00分。经审核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2021年1月28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六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月29日16时00分在馆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908室进行。
七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:
八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
联系地址:馆陶县新华街北段东侧
联系人:白先生
联系电话:15232008116
开户单位:
开户银行;
银行账号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