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(广自资告字[2021]1号)
广自资告字[2021]1号 2021/1/8
经广平县人民政府批准,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(幅)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:
宗地编号: | (2021)1 | 宗地总面积: | 46952平方米 | 宗地坐落: | 青莲街西侧,博学路北侧,规划创新街东侧,规划民有路南侧 | ||
出让年限: | 70年 | 容积率: |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.8 | 建筑密度(%): | 小于或等于20 | ||
绿化率(%): | 大于或等于35 | 建筑限高(米): | 小于或等于45 | ||||
主要用途: | |||||||
城镇住宅-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| |||||||
明细用途 | |||||||
用途名称 | 面积 | ||||||
城镇住宅-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| 46952 | ||||||
投资强度: | 万元/公顷 | 保证金: | 10560万元 | 估价报告备案号 | |||
现状土地条件: | |||||||
起始价: | 10560万元 | 加价幅度: | 10万元 |
二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。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:
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、法规和其他文件规定的,不得参加竞买。
三、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,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四、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拍卖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 2021年01月12日 至 2021年01月28日 到 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。
五、 申请人可于 2021年01月12日 至 2021年01月28日 到 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28日09时00分 。经审核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 2021年01月28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六、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01月29日10时00分 在 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。
七、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:
(一)本次公开拍卖出让活动经县政府批准,由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河北华晨拍卖有限公司承办。
(二)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宗地具体规划设计条件。
(三)出让人不负责对出让地块整理,对出让地块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(四)本次拍卖出让视情况需要组织现场踏勘,申请人也可自行踏勘。
(五)保证金截止时间指资金到账时间。
(六)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。合同签订30日内交清全部出让价款。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,定金可充抵地价款。
(七)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、通讯线、地下隐藏物、埋藏物、地下管网等,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,对不需要保留的,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,所需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支付。
(八)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。
八、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
联系地址: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联 系 人:秦先生
联系电话:17332110713
开户单位:
开户银行:
银行帐号: